什么情况下可核定征收
核定征收税款是在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、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应纳税额时,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合理方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。以下是核定征收适用的具体情形:
1. 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纳税人;
2. 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纳税人;
3. 擅自销毁账簿或拒绝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;
4. 虽设置账簿,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、收入凭证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,难以查账的纳税人;
5. 发生纳税义务,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且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后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;
6.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。
核定征收的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。税务机关在核定征收时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,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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