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自逐一星还”出自唐代刘长卿的《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(得山字)》。
“自逐一星还”全诗
《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(得山字)》
唐代 刘长卿
羽檄催归恨,春风醉别颜。
能邀五马送,自逐一星还。
破竹从军乐,看花听讼闲。
遥知用兵处,多在八公山。
作者简介(刘长卿)
刘长卿(约726 — 约786),字文房,汉族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唐代诗人。后迁居洛阳,河间(今属河北)为其郡望。玄宗天宝年间进士。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,后为长洲县尉,因事下狱,贬南巴尉。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,知淮西、鄂岳转运留后,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。德宗建中年间,官终随州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